
數位證券學院
複委託篇(三)優勢
國際金融部 1 0 1,076 2022/01/27

多數投資人經由國內主管機關知悉並核准的國內券商下單,來進行受託此項買賣業務。然而有些投資人還是透過海外券商下單。下面是關於複委託及海外券商下單細節整理。
國外有價證券投資管道
- 複委託
投資人透過國內券商交易投資,國內券商再向海外券商下單。
- 海外券商
投資人直接與海外券商開戶投資,通常海外券商為網路券商。
項目 |
海外券商 |
複委託 |
手續費 |
手續費較便宜 |
手續費高於海外券商 |
跨國 匯款費用 |
投資人需自行匯款到國外,匯款回來也不方便,有的券商要求要發傳真或掃描後email到國外進行出金作業,此外,跨國匯款費用單筆約600~1800元台幣(匯出款行、中間行、收款行皆可能收取費用)。 |
無此費用 |
帳戶管理費 |
部份海外券商每月需收帳戶管理費 |
無此費用 |
電話客服 |
部份海外券商無電話客服或僅英文客服,一般透過email進行溝通 |
中文電話客服 |
中文營業員 客戶服務 |
沒有專屬營業員 |
可提供中文客製化的研究報告與即時性、面對面的服務, |
多元市場 |
美國券商僅以美股為主 |
美股、港股、日股、滬港通/深港通、新加坡等市場 |
自動退稅 |
有些美股配息不需課稅,但是會被美國政府預扣,如果要拿回這些預扣稅,海外券商必須由投資人自行申請,跨國處理費時又費力 |
自動退還預扣稅機制,更加方便 |
台灣 法律保障 |
不受台灣法令規管,即不受台灣法律保障。客戶匯款至國外券商指定的銀行,券商或銀行一旦出事,帳務處理絕對非常麻煩,投資人僅能靠自己。另外券商倒閉或挪用客戶資產,後續相關處理相當不方便及困難 |
受台灣法令規管,受台灣法律保障 |
遺產處理 |
若投資人不幸離世,在海外券商的現金和股票資產,將會依美國稅法進行課稅。以美股而言須處理相關遺產稅後,才能自海外券移轉相關資產,倘若家人不清楚於海外券商的交易與庫存情形,恐有無法取回財產之疑慮。美國稅務規定十分繁瑣複雜,在美國遺產稅除了聯邦遺產稅之外,各州尚有不同計算方式之遺產稅,並且有語言與距離之隔閡,恐衍生許多麻煩與不便 |
透過複委託,若投資人不幸身故,則繼承人僅需負擔台灣的遺產稅即可移交外國資產,不須再隔海與美國政府、海外券商打交道,相較簡單容易處理 |
為什麼愈來愈多人用複委託投資?
2021年2月有篇投資海外ETF長期複利滾出2000萬的新聞:由於投資人是透過海外券商下單,然而投入超過10年後投資人卻意外過世,唯一繼承人是妹妹。海外券商要求妹妹進行一連串法院程序,並要求取得台灣律師法律意見,加上原投資人及妹妹均不具備投資地國籍,因此依當地法律外國人須扣除40%的遺產稅。因處理過程曠日廢時又頗受折磨,最後妹妹直接放棄2000萬的海外資產。
多數在台灣的投資人知道投資海外證券的好處,但是都僅考慮手續費問題後,就選擇以海外券商作投資管道,若發生上述的新聞事件,真的數十年的長期投資就只是空歡喜一場。有賺錢都如此,更別說是沒賺錢只是白忙省手續費了。
因此愈來愈多人使用複委託方式投資,就是為了資金不用匯至海外以及享有具有國內主管機關知悉並核准的國內券商協助處理稅務方面的好處,資金也不用為了省手續費,必須一次匯至海外,兼顧了資金流動性,甚至還能以定期定股、定期定額方式投資,大大地降低了投資風險。